104 田叔列传¶
卷次:卷一百零四 | 体类:七十列传第四十二 版本:全文全译(原文一字不删,约 1,300 字) 底本核对:✅ 维基文库《史记/卷104》为主底本;参校 ctext 通行文本与中华书局点校本 状态:✅ 已完成 | 最后核对:2026-09-04
一、导读¶
《田叔列传》写一位「长者」的完整履历:田叔(赵陉(xíng)城人,齐田氏之后——学黄老于乐巨公,「刻廉自喜,喜游诸公」;赵王张敖受高祖箕踞之辱,群臣谋弑,田叔等十余人自愿髡(kūn)钳赭衣「称王家奴」随王赴长安;文帝问「公知天下长者乎」,田叔答孟舒,一番「是乃孟舒所以为长者也」的论证使孟舒复为云中守;景帝朝「案梁」——「上毋以梁事为也」一句话解开了皇帝、太后与梁孝王之间的死结;为鲁相,笞讼王之民「王非若主邪」、暴坐苑外「我王暴露苑中,我独何为就舍」——以帝王师之礼待一个诸侯王)。
附传其少子田仁(卫将军舍人数从击匈奴,官至司直;巫蛊之祸中主闭守城门、坐纵太子,「下吏诛死」,族灭)。太史公曰引孔子「居是国必闻其政」,赞「义不忘贤,明主之美以救过」,并以「仁与余善,余故并论之」交代附传由来——田仁是司马迁的朋友,其族灭之痛,言外无声。
二、原文与译文¶
1. 刻廉自喜¶
【原文】 田叔者,赵陉城人也。其先,齐田氏苗裔也。叔喜剑,学黄老术于乐巨公所。叔为人刻廉自喜,喜游诸公。赵人举之赵相赵午,午言之赵王张敖所,赵王以为郎中。数岁,切直廉平,赵王贤之,未及迁。
【今译】 田叔是赵国陉城人。他的先祖是齐国田氏的后裔。田叔喜欢剑术,在乐巨公门下学习黄老之术。他为人严刻廉洁并以此自许,喜欢同王公交游。赵国人把他推荐给赵相赵午,赵午又向赵王张敖提起,赵王任他为郎中。几年下来,他处事恳切正直、廉洁公平,赵王认为他贤能,只是还没来得及提拔。
2. 髡钳随王¶
【原文】 会陈豨反代,汉七年,高祖往诛之,过赵,赵王张敖自持案进食,礼恭甚,高祖箕踞(jù)骂之。是时赵相赵午等数十人皆怒,谓张王曰:「王事上礼备矣,今遇王如是,臣等请为乱。」赵王啮(niè)指出血,曰:「先人失国,微陛下,臣等当虫出。公等奈何言若是!毋复出口矣!」于是贯高等曰:「王长者,不倍德。」卒私相与谋弑上。会事发觉,汉下诏捕赵王及群臣反者。于是赵午等皆自杀,唯贯高就系。是时汉下诏书:「赵有敢随王者罪三族。」唯孟舒、田叔等十馀人赭(zhě)衣自髡钳(qián),称王家奴,随赵王敖至长安。贯高事明白,赵王敖得出,废为宣平侯,乃进言田叔等十馀人。上尽召见,与语,汉廷臣毋能出其右者,上说,尽拜为郡守、诸侯相。叔为汉中守十馀年,会高后崩,诸吕作乱,大臣诛之,立孝文帝。
【今译】 正碰上陈豨在代地反叛。汉七年,高祖前去讨伐,路过赵国,赵王张敖亲自端着食案进献食物,礼数十分恭敬,高祖却叉开腿坐着破口大骂。这时赵相赵午等几十人都怒了,对张敖说:「大王侍奉皇上的礼数够周全了,皇上却这样对待您,我们请求造反。」赵王咬破手指,血都流了出来,说:「先人失掉了封国,要不是陛下,我们这些人尸虫都爬出来了。诸位怎么说这种话!别再出口了!」于是贯高等人说:「王是忠厚长者,不肯背德。」就私下谋划弑杀皇上。后来事情败露,汉廷下诏抓捕赵王和谋反的群臣。赵午等人都自杀了,只有贯高被捕受审。这时汉朝又下诏书:「赵国有敢跟随赵王的,罪及三族。」只有孟舒、田叔等十几个人穿上罪衣、自己剃发戴枷,自称是赵王家的奴仆,跟着赵王张敖到了长安。贯高一案审明之后,赵王张敖得以释放,废为宣平侯,就向皇上推荐田叔等十几个人。皇上全部召见,同他们交谈,发现满朝大臣没有谁比得上他们,十分高兴,全部任命为郡守、诸侯国相。田叔做汉中郡守十多年,正逢高后去世,诸吕作乱,大臣们诛除诸吕,拥立孝文帝。
3. 论孟舒之贤¶
【原文】 孝文帝既立,召田叔问之曰:「公知天下长者乎?」对曰:「臣何足以知之!」上曰:「公,长者也,宜知之。」叔顿(dùn)首曰:「故云中守孟舒,长者也。」是时孟舒坐虏大入塞盗劫,云中尤甚,免。上曰:「先帝置孟舒云中十馀年矣,虏曾一人,孟舒不能坚守,毋故士卒战死者数百人。长者固杀人乎?公何以言孟舒为长者也?」叔叩头对曰:「是乃孟舒所以为长者也。夫贯高等谋反,上下明诏,赵有敢随张王,罪三族。然孟舒自髡钳(qián),随张王敖之所在,欲以身死之,岂自知为云中守哉!汉与楚相距,士卒罢敝。匈奴冒(mò)顿(dú)新服北夷,来为边害,孟舒知士卒罢敝,不忍出言,士争临城死敌,如子为父,弟为兄,以故死者数百人。孟舒岂故驱战之哉!是乃孟舒所以为长者也。」于是上曰:「贤哉孟舒!」复召孟舒以为云中守。
【今译】 孝文帝即位后,召田叔问道:「你知道天下有哪些长者吗?」田叔回答:「臣哪有资格知道!」皇上说:「你本人就是长者,应该知道。」田叔叩头说:「前任云中郡守孟舒是长者。」当时孟舒正因匈奴大举入塞抢掠、云中最严重而获罪免官。皇上说:「先帝让孟舒守云中十多年了,匈奴一来入侵,孟舒不能坚守,无故损失战死的士卒几百人。长者就该这样杀人吗?你怎么说孟舒是长者呢?」田叔叩头回答:「这正是孟舒所以成为长者啊。贯高等人谋反,皇上下过明诏:赵国有人敢跟随赵王张敖的,罪及三族。可孟舒自己剃发戴枷,追随张敖到任何地方,是打算拼上一条命,哪里想过自己会做云中守呢!汉楚对峙多年,士卒疲惫不堪。匈奴冒顿刚刚降服北方各族,前来侵犯边境,孟舒知道士卒疲敝,不忍心开口叫他们出战,可士卒争相登城拼死御敌,如同儿子为父亲、弟弟为兄长一样,因此死了几百人。孟舒哪里是故意驱赶他们去送死呢!这正是孟舒所以成为长者啊。」皇上于是说:「孟舒真是贤者!」重新召孟舒做云中守。
4. 案梁之对¶
【原文】 后数岁,叔坐法失官。梁孝王使人杀故吴相袁盎,景帝召田叔案梁,具得其事,还报。景帝曰:「梁有之乎?」叔对曰:「死罪!有之。」上曰:「其事安在?」田叔曰:「上毋以梁事为也。」上曰:「何也?」曰:「今梁王不伏诛,是汉法不行也;如其伏法,而太后食不甘味,卧不安席,此忧在陛下也。」景帝大贤之,以为鲁相。
【今译】 过了几年,田叔因犯法丢了官。梁孝王派人刺杀前任吴相袁盎,景帝召田叔去查办梁国一案,把案情查得清清楚楚,回京复命。景帝问:「梁王真有这事吗?」田叔回答:「臣死罪!确有此事。」皇上问:「案情材料在哪里?」田叔说:「请皇上不要过问梁国的事。」皇上问:「为什么?」田叔说:「如今梁王不伏法受诛,是汉朝法度不能推行;如果他伏法受诛,太后吃饭没有滋味、睡觉不能安席,那忧愁就要落在陛下的身上了。」景帝认为他大贤,任命他为鲁相。
5. 鲁相治风¶
【原文】 鲁相初到,民自言相,讼王取其财物百馀人。田叔取其渠率二十人,各笞五十,馀各搏二十,怒之曰:「王非若主邪?何自敢言若主!」鲁王闻之大惭,发中府钱,使相偿之。相曰:「王自夺之,使相偿之,是王为恶而相为善也。相毋与偿之。」于是王乃尽偿之。
【今译】 田叔初到鲁国任相,有上百名百姓主动上门告相,控告鲁王抢夺他们的财物。田叔挑出其中带头的二十人,每人打五十大板,其余的各打二十板,怒斥他们说:「鲁王难道不是你们的主子吗?你们怎敢状告自己的主子!」鲁王听说后大为羞愧,打开王宫内库的钱,让田叔去偿还百姓。田叔说:「钱是王自己夺的,却让相去偿还,这是王做坏事、相做好事,相不能替他还。」于是鲁王把财物全部偿还了百姓。
【原文】 鲁王好猎,相常从入苑中,王辄休相就馆舍,相出,常暴坐待王苑外。王数使人请相休,终不休,曰:「我王暴露苑中,我独何为就舍!」鲁王以故不大出游。
【今译】 鲁王喜欢打猎,田叔常常随行进入苑囿。鲁王总让田叔到馆舍休息,田叔出了馆舍,经常露天坐在苑外等鲁王回来。鲁王几次派人请他休息,他始终不肯,说:「我们的大王暴露在苑中,我偏偏躲进馆舍,怎么可以!」鲁王因为这缘故,不再频繁出游。
【原文】 数年,叔以官卒,鲁以百金祠,少子仁不受也,曰:「不以百金伤先人名。」
【今译】 「几年后,田叔在任上去世。鲁人拿一百斤黄金作祭祀之费,他的小儿子田仁不肯收,说:「不能因为一百斤黄金损害先父的名声。」
6. 附传:田仁之死¶
【原文】 仁以壮健为卫将军舍人,数从击匈奴。卫将军进言仁,仁为郎中。数岁,为二千石丞相长史,失官。其后使刺举三河。上东巡,仁奏事有辞,上说,拜为京辅都尉。月馀,上迁拜为司直。数岁,坐太子事。时左相自将兵,令司直田仁主闭守城门,坐纵太子,下吏诛死。仁发兵,长陵令车千秋上变仁,仁族死。陉城今在中山国。
【今译】 田仁凭健壮勇武做了卫将军的舍人,多次随军攻打匈奴。卫将军向朝廷推荐田仁,田仁做了郎中。几年后,官至二千石级的丞相长史,又因事失官。后来奉命巡察检举三河地区。皇上东巡,田仁奏事言辞得体,皇上高兴,任命他为京辅都尉。一个多月后,又升任司直。几年后,因卫太子的事获罪。当时左丞相亲自带兵,命令司直田仁负责关闭守卫城门,田仁因放走太子,被交付法官处死。田仁起兵之后,长陵令车千秋上书告发他,田仁遭灭族之刑。陉城如今属中山国。
【原文】 太史公曰:孔子称曰「居是国必闻其政」,田叔之谓乎!义不忘贤,明主之美以救过。仁与余善,余故并论之。
【今译】 太史公说:孔子称道过「住在一个国家,一定要了解它的政事」,说的就是田叔吧!他坚守道义而不忘贤者,又能成就明主的美德而补救过失。田仁同我交好,所以我把他放在一起论述。
三、校勘记(编者)¶
- 「赵陉城人」——陉城,赵地(今河北井陉一带);传末「陉城今在中山国」为汉人地理注语混入正文,今存原貌。
- 「齐田氏苗裔」——田氏代齐之齐国王族;田氏后裔散布诸地,此为攀附或实录并存。
- 「乐巨公」——黄老学者,一作「乐瑕公」;战国末至汉初黄老传承谱系中的人物(见《乐毅列传》赞)。
- 「刻廉自喜」——严厉清廉而以之自许自得。
- 「箕踞骂之」——伸开两腿而坐,形如簸箕,倨傲之态;高祖对张敖的故意折辱。
- 「啮指出血」——「啮(niè)」咬;自誓之礼。
- 「微陛下,臣等当虫出」——「微」非、若无;「虫出」谓死后尸体腐败生虫(人死不得收葬之喻),语出《左传》「无亦唯是一矢以相加遗,焉用久战」一路的死亡意象。
- 「贯高就系」——贯高独揽谋杀之责受讯,锤炼之酷与白赵王之冤,事详《张耳陈馀列传》。
- 「赭衣自髡钳」——赭衣,囚徒所服赤褐色衣;自髡钳,自加刑徒之饰——以家奴身份免于「罪三族」之诏。
- 「毋能出其右者」——没有人能居其右(超过他们);语出《左传》,汉廷选才的口评。
- 「坐虏大入塞盗劫,云中尤甚,免」——因匈奴入塞失守而获罪免官。
- 「毋故士卒战死者数百人」——「毋故」即无故、平白地。
- 「汉与楚相距」——「距」同「拒」,对抗。
- 「罢敝」——「罢(pí)」通「疲」。
- 「不忍出言」——不忍心下令出战;「士争临城死敌」——士卒感其恩而自发赴死,长者之治的完整逻辑。
- 「梁孝王使人杀故吴相袁盎」——刺杀袁盎案(前 150 年前后),与《袁盎晁错列传》《韩长孺列传》互见。
- 「案梁」——查办梁国刺杀案。
- 「上毋以梁事为也」——不要把梁案办到底;「毋以……为」即「不要以之为」。
- 「太后食不甘味,卧不安席」——窦太后爱梁王(少子)至深;杀梁王则伤太后之心——田叔点出景帝真正的困境:法与孝不可两全。
- 「渠率」——「渠」大;首领。
- 「各笞五十,馀各搏二十」——「搏(bó)」笞击(一本作「抶」)。
- 「王非若主邪?何自敢言若主!」——表面怒民「犯上」,实为逼王自省——「代王受过」的表演式执法。
- 「中府」——王宫内库。
- 「王为恶而相为善也」——田叔拒偿的名言:善名归王,恶名不留于相府。
- 「暴坐」——「暴(pù)」同「曝」,露天而坐。
- 「鲁以百金祠」——鲁国(或鲁王)以百金为祠赙之费。
- 「不以百金伤先人名」——田仁辞金:廉吏之后不受赙——家风的对句。
- 「卫将军舍人」——大将军卫青府中舍人;田仁与任安同为卫青舍人(见《卫将军骠骑列传》褚先生补及《汉书》),二人「贫而无礼」的故事见于传末佚文。
- 「刺举三河」——以使者身份巡察检举三河(河东、河内、河南)官吏。
- 「司直」——丞相司直,佐丞相举不法,秩比二千石,武帝元狩五年初置。
- 「坐太子事」——征和二年巫蛊之祸:太子刘据起兵诛江充,田仁任闭守城门之责而「纵太子」出城,获罪。
- 「左相自将兵」——左丞相刘屈氂率军与太子战于长安;田仁「主闭守城门」纵太子,是巫蛊悲剧链条中的关键一环。
- 「仁发兵,长陵令车千秋上变仁,仁族死」——此段文字讹乱:车千秋上书为太子诉冤在田仁族死之后(《汉书·车千秋传》),此处「上变仁」(告发田仁)与史实扞格,疑有错简脱误;存底本原貌,识疑于此。
- 「居是国必闻其政」——《论语·学而》:「夫子至于是邦也,必闻其政」之约引。
- 「义不忘贤,明主之美以救过」——太史公概括田叔的两个政治美德:不忘举贤(孟舒)、以成全君主美名的方式补救其过失(梁案、鲁相二事)。
- 「仁与余善,余故并论之」——附传的史料来源声明;司马迁与田仁交好,故为亡友存此残篇——巫蛊之祸的史家私痛。
四、注释¶
- 【乐巨公】黄老学者;河上丈人—安期生—毛翕公—乐瑕公—乐巨公—盖公一系传承(《乐毅列传》),盖公又传曹参——黄老术的正脉。
- 【张敖】张耳之子,娶鲁元公主,袭赵王;因贯高谋反案废为宣平侯。
- 【贯高】赵相,刘邦「雅不属(不满)赵」,谋弑未遂,受尽拷打独白王冤,曹操式的人格标本(事详《张耳陈馀列传》)。
- 【孟舒】与田叔同髡钳随王的赵臣,后为云中守,复经田叔之荐复职。
- 【梁孝王】刘武,文帝次子、景帝弟,窦太后少子;刺杀袁盎案使兄弟君臣关系濒临破裂。
- 【鲁相/鲁王】汉廷派驻鲁国的丞相;鲁王刘余,景帝之子,好治宫室狗马(见《五宗世家》)。
- 【卫将军】卫青;田仁为其舍人。
- 【丞相长史】丞相府秘书长级属官。
- 【京辅都尉】掌京畿(三辅地区)治安的都尉。
- 【司直】武帝元狩五年新置,位在丞相府,纠举不法,秩比二千石。
- 【巫蛊之祸】征和二年(前 91)太子刘据被江充诬以巫蛊,起兵反抗,兵败自杀;牵连者众(事详《外戚世家》《汉书·武五子传》)。
- 【车千秋】即田千秋,长陵令,后以讼太子冤为丞相;「上变仁」句与《汉书》所载时序不合,见校勘记第 33 条。
- 【中山国】景帝子中山靖王刘胜之国,陉城属之。
五、解读¶
5.1 史家之论¶
太史公曰以「居是国必闻其政」定调——田叔是「懂政治」的长者,并给出两个关键词:「义不忘贤」(荐孟舒)、「明主之美以救过」(以成全皇帝美名的方式化解死结)。最后的「仁与余善,余故并论之」,看似平实的史料声明,实则沉重:田仁死于巫蛊之祸、族灭,司马迁以「与余善」三字替亡友立传——在武帝当朝、巫蛊案为最高禁忌的年代,把田仁的冤死写进国史,本身就是「义不忘贤」的践行。赞语的克制与正文附传的零乱(含错简)相对照,正见史家落笔之难。
5.2 史事纵深¶
- 随王赴难的「赭衣十余人」。「赵有敢随王者罪三族」的诏令下,孟舒田叔等自髡钳、称家奴随王——他们赌的不是富贵,是「先人失国,微陛下臣等当虫出」这一句赵王自誓所代表的君臣恩义。事后十余人「尽拜为郡守、诸侯相」——汉廷需要这样的忠义标本,忠义者也需要汉廷的舞台,一场牢狱完成了一次双向选拔。
- 「是乃孟舒所以为长者也」的论证结构。文帝的诘问建立在结果上(士卒死数百),田叔的辩护建立在动机与程序上:(一)孟舒曾有以身殉王的「非功臣人格」先例;(二)「不忍出言」故非驱战——士卒「如子为父、弟为兄」自发赴死。同一事实(数百人之死),在问责逻辑里是罪证,在道义逻辑里是感召的代价——「长者」的定义权之争,田叔赢了,因为文帝真正需要的是一个「为什么该复用孟舒」的理由。
- 案梁:不可能案件的标准解。袁盎被梁孝王遣人刺杀,真相查清则梁王死(汉法行)、太后伤、皇帝背上「杀弟」之名;查不清则汉法废。田叔「具得其事」而后「上毋以梁事为也」——把证据链完整呈报,再让皇帝以「不必究」结束案件:真相必须存在(对袁盎与国法有交代),追责必须止步(对太后与骨肉有交代)。景帝「大贤之」的正是这种「办案—熄火」的分寸。
- 鲁相笞民与拒偿:一场三赢的道德剧。田叔笞告状之民(表面维护王之尊严),鲁王「大惭」主动偿钱;田叔又拒代偿(「王为恶而相为善也」),鲁王只得全额偿还——百姓拿回了财物,国王保住了面子且必须行善,丞相不背「善名」。暴坐苑外同构:以自我惩罚的仪式感,逼出「鲁王以故不大出游」的行为改变。田叔治术的内核:不与权力争论,让权力的自尊替你完成任务。
- 田仁之死:门客世代的终局。田仁(与任安)从卫青舍人起家,「坐纵太子」族死——巫蛊之祸把卫氏旧部一网打尽:卫青已死,其舍人在太子(卫氏外孙)与皇命之间的选择只有死路。传文讹乱(车千秋「上变仁」与史不合)反而印证了这段历史在当时的敏感:连司马迁手中的材料都已残缺,「仁与余善」的并论是残存者能做的全部。
5.3 今读¶
- 「刻廉自喜」。把严厉与清廉做成自我认同的一部分——职业人格的最高形态是「以此为乐」。田叔的谏言之所以屡屡奏效,正因他从不站在权力的对立面喊话,而是让权力自己想要那个正确答案。
- 「微陛下,臣等当虫出。」——张敖的自誓提醒每个组织:眼前的一切(哪怕屈辱待遇)建立在某个更大的庇护之上;忘记这一点的追随者会做出「为乱」的举动,毁掉所有恩义。
- 同一事实,两种叙事。「士卒战死者数百人」——文帝读出「杀人」,田叔读出「感召」。复盘失败时,归因框架比事实本身更能决定结论。裁决者(文帝)最终采信了哪一种叙事,取决于他需要一个什么样的未来(复用孟舒守边)。
- 「具得其事」+「毋以梁事为」。——查清但不必穷究,是司法与政治的分界线;先查清再决定不究,与压根不查,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。前者保留了真相与威慑,后者只有遗忘。
- 「是王为恶而相为善也。」——替领导收拾烂摊子时,最大的职业风险是把领导的恶名转化为自己的善名。田叔的解法是拒绝垫背,让责任回到责任人的手里——这对一切「秘书政治」都是清醒剂。
- 「仁与余善,余故并论之。」——史家为自己朋友留名的成本,可能是一生仕途。记录的价值在于:当权力要求遗忘时,仍有人写下「他与我是朋友」。
六、拓展¶
- 【名句摘编】
- 「刻廉自喜,喜游诸公。」
- 「先人失国,微陛下,臣等当虫出。」
- 「是乃孟舒所以为长者也。」
- 「上毋以梁事为也。」
- 「是王为恶而相为善也。」
- 「我王暴露苑中,我独何为就舍!」
- 「不以百金伤先人名。」
- 【关联篇目】《张耳陈馀列传》(赵王张敖、贯高全案)、《袁盎晁错列传》(袁盎被刺)、《韩长孺列传》(梁孝王与太后)、《卫将军骠骑列传》(卫青舍人、田仁任安故事之补)、《五宗世家》(鲁王刘余)、《儒林列传》(黄老传系之乐巨公)。
- 【田仁与任安】《史记》今本田叔传附仁事有错简,然《汉书》与《卫将军骠骑列传》褚先生补文存其梗概:田仁、任安同舍无钱奉主人,「各为王立功」之约;巫蛊中任安受节按兵,坐「怀诈有不忠之心」腰斩(见《报任安书》背景)——司马迁《报任少卿书》的收信人任安,与附传的田仁,是同一场灾祸的两端。
- 【历代评点】
- 明·凌稚隆《史记评林》:「田叔三谏,皆以一言转乾坤。」
- 清·梁玉绳《史记志疑》考「车千秋上变仁」句与《汉书》抵牾,定其错简。
- 现代学者多以本篇赞语「仁与余善」与《报任安书》并读,视为司马迁巫蛊祸后心境的旁证。
- 【思考题】
- 孟舒「士卒死者数百」与「长者」之名并存——评价一位领导者的标准应是结果还是动机与程序?
- 案梁事件中,「具得其事」与「毋以梁事为」能否兼得?这对司法独立与政治现实的关系意味着什么?
- 田叔在鲁国的三幕操作(笞民、拒偿、暴坐)共同的行为模式是什么?为什么说「不与权力争论」反而改变了权力?
- 田仁辞百金与田叔拒代偿一脉相承——家风如何同时决定了田家的兴盛与(在巫蛊中的)全灭?
- 「仁与余善,余故并论之」——在最高禁忌面前为亡友立传,史家的「直笔」与「私谊」如何相互成全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