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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01 三家分晋——司马光论名分

册次:第一册 · 战国开局 | 卷次:卷一 · 周纪一 纪年:周威烈王二十三年(公元前 403 年) 状态:✅ 已完成 | 最后核对:2026-08-23

一、导读

公元前 403 年,晋国的三家大夫——赵、魏、韩——瓜分晋国已成事实,周威烈王做的只是补一纸册命,承认他们为诸侯。放在 1362 年的漫长历史里,这实在是一件「小事」。

但司马光把它定为全书开篇,而且全书第一句史文之后,紧接着八百余字的第一篇「臣光曰」。比例本身就是在表态:这件事的意义不在事件,而在周天子亲手把最后一点名分送掉了

要读懂这篇史论,需要知道前史:晋国六卿专权,互相兼并,剩下智氏最强;前 453 年晋阳之战,赵襄子说动韩、魏倒戈,三家灭智氏、分其地,晋君反朝于三家家主。五十年后,三家索性请天子册命为诸侯。本篇原文 = 一句史文 + 完整的第一篇「臣光曰」,是全书总纲。

问题:为什么「名分」值得一个政治家史家用八百字来论?

二、原文(难字注音)

【史文】

威烈王二十三年,初命晋大夫魏斯、赵籍、韩虔(qián)为诸侯。

【臣光曰】

臣光曰:臣闻天子之职莫大于礼,礼莫大于分(fèn),分莫大于名。何谓礼?纪纲是也;何谓分?君、臣是也;何谓名?公、侯、卿、大夫是也。

夫以四海之广,兆民之众,受制于一人,虽有绝伦之力,高世之智,莫不奔走而服役者,岂非以礼为之纪纲哉!是故天子统三公,三公率诸侯,诸侯制卿、大夫,卿、大夫治士、庶人。贵以临贱,贱以承贵。上之使下,犹心腹之运手足,根本之制枝叶;下之事上,犹手足之卫心腹,枝叶之庇本根,然后能上下相保而国家治安。故曰:天子之职莫大于礼也。

文王序《易》,以《乾》《坤》为首。孔子系之曰:「天尊地卑,乾坤定矣。卑高以陈,贵贱位矣。」言君臣之位,犹天地之不可易也。《春秋》抑诸侯,尊周室,王人虽微,序于诸侯之上,以是见圣人于君臣之际,未尝不惓(quán)惓也。非有桀、纣之暴,汤、武之仁,人归之,天命之,君臣之分,当守节伏死而已矣。

夫礼,辨贵贱,序亲疏,裁群物,制庶事。非名不著,非器不形。名以命之,器以别之,然后上下粲(càn)然有伦,此礼之大经也。名器亡,则礼安得独在哉!昔仲叔于奚有功于卫,辞邑而请繁(pán)缨,孔子以为不如多与之邑。惟器与名,不可以假人,君之所司也。政亡,则国家从之。卫君待孔子而为政,孔子欲先正名,以为名不正则民无所措手足。夫繁缨,小物也,而孔子惜之;正名,细务也,而孔子先之。诚以名器既乱,则上下无以相保故也。夫事未有不生于微而成于著。圣人之虑远,故能谨其微而治之;众人之识近,故必待其著而后救之。治其微,则用力寡而功多;救其著,则竭力而不能及也。《易》曰「履霜坚冰至」,《书》曰「一日二日万几(jī)」,谓此类也。故曰:分莫大于名也。

呜呼!幽、厉失德,周道日衰,纲纪散坏,下陵上替,诸侯专行,大夫擅政,礼之大体,什(shí)丧七八矣,然文、武之祀犹绵绵相属(zhǔ)者,盖以周之子孙尚能守其名分故也。何以言之?昔晋文公有大功于王室,请隧(suì)于襄王,襄王不许,曰:「王章也。未有代德而有二王,亦叔父之所恶(wù)也。不然,叔父有地而隧,又何请焉!」文公于是乎惧而不敢违。是故以周之地则不大于曹、滕(téng),以周之民则不众于邾(zhū)、莒(jǔ),然历数百年,宗主天下,虽以晋、楚、齐、秦之强,不敢加者,何哉?徒以名分尚在故也。至于季氏之于鲁,田常之于齐,白公之于楚,智伯之于晋,其势皆足以逐君而自为,然而卒不敢者,岂其力不足而心不忍哉?乃畏奸名犯分而天下共诛之也。

今晋大夫暴蔑(miè)其君,剖分晋国,天子既不能讨,又宠秩之,使列于诸侯,是区区之名分复不能守而并弃之也。先王之礼,于斯尽矣!或者以为当是之时,周室微弱,三晋强盛,虽欲勿许,其可得乎?是大不然。夫三晋虽强,苟不顾天下之诛而犯义侵礼,则不请于天子而自立矣。不请于天子而自立,则为悖(bèi)逆之臣,天下苟有桓(huán)、文之君,必奉礼义而征之。今请于天子而天子许之,是受天子之命而为诸侯也,谁得而讨之!故三晋之列于诸侯,非三晋之坏礼,乃天子自坏之也。

乌呼!君臣之礼既坏矣,则天下以智力相雄长,遂使圣贤之后为诸侯者,社稷无不泯(mǐn)绝,生民之类糜(mí)灭几尽,岂不哀哉!

【注释】

  1. 威烈王:东周第二十位王。此年即公元前 403 年。《通鉴》记事从此年开始。
  2. 魏斯、赵籍、韩虔:即后来的魏文侯、赵烈侯、韩景侯。初命:首次册命——三家分晋既成事实五十年,天子这才补发承认。
  3. 纪纲:法度、纲纪,统领一切的总秩序。
  4. 三公:周代指太师、太傅、太保,泛指天子之下的最高辅臣。
  5. 文王序《易》,孔子系之:卦序相传为周文王所定,《系辞》相传为孔子所作。所引四句出《周易·系辞上》。
  6. 王人:周王室的小臣、使者。《春秋》笔法刻意把王人排在诸侯之上,以尊王室。
  7. 桀、纣/汤、武:夏桀、商纣(亡国之暴君)与商汤、周武(革命开国之君)。司马光之意:除非暴君遇上圣主,否则君臣之分不可改。
  8. 名/器:名指爵位名号,器指车服、印玺、礼器等体现名号的实物。二者互为表里。
  9. 仲叔于奚事:见《左传·成公二年》。于奚救卫军主帅有功,辞封邑而请求赐诸侯所用的马饰繁缨,孔子评论「惟器与名,不可以假人」——宁可多给封邑(利益),不可让出名器(等级标志)。
  10. 正名:《论语·子路》,卫君待孔子执政,孔子第一件事是「正名」,「名不正,则言不顺……民无所措手足」。
  11. 履霜坚冰至:《周易·坤》初六爻辞。脚下降霜,当知坚冰将至——见微知著。
  12. 一日二日万几:《尚书·皋陶谟》。几(音 jī):事物之微。日日之间万事之微萌,皆须留心。
  13. 什丧七八:丧失十之七八。什,十。
  14. 请隧:隧,墓道。天子葬制有隧(掘地通路),诸侯悬棺而下。晋文公请求死后用天子葬礼。事见《左传·僖公二十五年》。王章:天子之典章。代德:改朝换代的天命之德。
  15. 曹、滕、邾、莒:春秋四个小国。周王室的地、民竟不如小国,却仍为天下宗主——只因名分。
  16. 季氏、田常、白公、智伯:鲁国季孙氏(三卿之首)、齐国田成子、楚国白公胜、晋国智伯(智瑶)——四家皆权势足以逐君自立的家臣,但都没敢走出最后一步。
  17. 宠秩:宠爱而提升其位次。三晋:赵、魏、韩三家分晋,故合称三晋。
  18. 乌呼:同「呜呼」,《通鉴》原文用字,本系列一律保留原字。

三、译文

周威烈王二十三年,即公元前 403 年,天子首次册命晋国的大夫魏斯、赵籍、韩虔为诸侯。

臣司马光说:我听说,天子的职责没有比「礼」更大的,礼之中没有比「分」更大的,分之中没有比「名」更大的。什么是礼?纪纲法度。什么是分?君臣之别。什么是名?公、侯、卿、大夫的名位。

四海这样广,亿万民众这样多,却都受制于天子一人;即使有举世无匹的勇力、超越一代的智谋,也没有不奔走效命的——这难道不是因为礼充当了总纲吗!所以天子统御三公,三公统率诸侯,诸侯节制卿、大夫,卿、大夫治理士人和平民。尊贵的统临卑贱的,卑贱的承事尊贵的。上级使唤下级,如同心脑支配手脚、树根支配枝叶;下级事奉上级,如同手脚保卫心脑、枝叶庇护树根——这样上下才能互相保全,国家才能长治久安。所以说:天子的职责,没有比维护礼更大的。

周文王排定《易经》卦序,把《乾》《坤》放在首位。孔子解释说:「天尊贵,地卑下,乾坤的位置就定了;低与高一经陈列,贵与贱的位置也就定了。」这是说君臣之位如同天地一样不可改换。《春秋》贬抑诸侯、尊崇周王室,周王的使者即使官职微小,排序也在诸侯之上。由此可见圣人对君臣名分,从未不谆谆致意。除非碰上夏桀、商纣那样的暴虐,又逢商汤、周武那样的仁德,人心归附,天命转移——否则人臣对于君臣之分,就应当坚守臣节,至死而已。

礼,用来分辨贵贱、排定亲疏、裁断群物、统制庶事。没有名,等级无从标识;没有器,等级无从显现。用名来命名,用器来区别,然后上下井然有序——这是礼的根本原则。名与器一旦丧失,礼又怎能单独存在!从前仲叔于奚对卫国有功,他辞谢封邑,却请求天子规格的繁缨马饰,孔子认为不如多给他封邑。只有器与名,是不可以借给人的——这是君主亲自掌管的东西;名器丢了,政权乃至国家都会跟着丢失。卫国国君等孔子去执政,孔子却要先「正名」,认为名分不正,百姓就手足无措。繁缨是小物件,孔子却如此看重;正名是细事务,孔子却把它摆在首位——实在是因为名与器一旦混乱,上下就无法相保。事情没有不是从微小发生、到显著才坐大的。圣人思虑深远,能在事情尚微小的时候就谨慎处理;常人见识短浅,必等弊端显著才去补救。在微小时治理,用力少而收效多;等显著了再救,竭尽全力也来不及。《易经》说「踩到霜,就当知坚冰将至」,《尚书》说「一天两天之间,万事的萌芽纷纷出现」,说的都是这一类。所以说:分之中,没有比名更重要的。

唉!周幽王、厉王丧失君德,周的王道日益衰落,纲纪涣散,下者欺凌、上者废弛,诸侯擅自行事,大夫专擅国政——礼的大体已丧失十之七八。然而文王、武王的祭祀仍能绵延不绝,就是因为周的子孙还能守住名分。凭什么这样说?从前晋文公对王室有大功,请求死后用天子的隧葬,襄王不许,说:「这是天子的典章。还没有改朝换代之德就并立二王,这也是叔父您所厌恶的事。不然的话,叔父您有自己的封地,想用隧葬,又何必来请示!」晋文公于是畏惧而不敢再提。所以论土地,周室不比曹、滕大;论人民,不比邾、莒多,却数百年为天下宗主,连晋、楚、齐、秦那样的强国也不敢加害——为什么?只因为名分还在。至于季氏之于鲁、田常之于齐、白公之于楚、智伯之于晋,势力都足以驱逐国君而自立,终究不敢——难道是力量不够、于心不忍吗?是害怕冒犯名分而招天下共同讨伐啊。

如今晋国的大夫公然欺凌国君、瓜分晋国,天子非但不能讨伐,反而加恩册命,让他们位列诸侯——这是连仅存的一点名分也守不住而索性一并抛弃了。先王之礼,到此荡然无存!有人会说:那时周室微弱、三晋强盛,就算不想答应,做得到吗?大错特错。三晋纵然强盛,如果不顾天下讨伐而公然犯义侵礼,他们就会不经天子批准而自立;不经批准而自立,就是悖逆之臣,天下若有齐桓、晋文那样的君主,必会打着礼义的旗号去讨伐。如今他们请天子批准、天子也批准了——他们便是奉天子之命的诸侯,谁还能讨伐!所以三晋位列诸侯,不是三晋败坏了礼,是天子自己败坏了礼

唉!君臣之礼既已败坏,天下人从此就凭智谋与气力互相争胜称雄,于是圣贤后裔做的诸侯,国家没有不灭亡的;黎民百姓这类生灵,几乎没有不被杀戮灭绝的——岂不悲哀!

四、解读

4.1 史家之论

本篇本身就是《通鉴》第一篇史论,故此处不重引,另录两条后世之论:

「资治者,非知治知乱而已也,所以为力行求治之资也。」——王夫之《读通鉴论·叙论》

王夫之把「资治」二字推进一步:读史不止于「知道」治乱,更要成为「力行」治道的凭据。本篇正是全书「知治乱之枢」的第一课。

胡三省注《通鉴》首卷,于纪年之下详注岁阳岁阴之名(本卷「起著雍摄提格,尽玄黓(yì)困敦」,即前 403 戊寅年至前 369 壬子年),后世论者以为:一部大书从纪年写起、从「名分」论起,正是把历史当作一门严密的学问来做的示范。

4.2 史事纵深

三家分晋始末:晋文公设六卿,此后卿族坐大。春秋末,六卿兼并为四(智、赵、魏、韩)。前 453 年晋阳之战,智伯瑶率韩魏攻赵,反被赵襄子策反韩魏,合力灭智,三分其地——晋君名存实亡。前 403 年,三家请命为诸侯(即本篇);前 376 年,韩赵魏废晋静公,晋绝祀。史家一般以本年(前 403)为战国之始。

为何以此为起点:1362 年中可作开篇的大事很多(孔子卒、三家灭智、田氏代齐),司马光独选看似最平淡的「补一纸册命」,正见其史眼:灭智氏是臣下之恶,册命三家是天子之失——前者是病灶,后者是病历上写明的确诊时刻。全书从「秩序的合法授予者亲手交出秩序」写起,此后的兼并、变法、诈力,都是这一刻的后果。(先秦以前的事,刘恕另补《通鉴外纪》。)

册命的分量:周代封建,爵位由天子册命,此礼一坏,诸侯可以自相册立、大夫可以自请为侯——「谁得而讨之」一语,正是合法性与暴力垄断的关系:当天子把「批准权」零成本送出,也就把「讨伐权」一并送出了。

4.3 今读

把「名分」翻译成现代语言,最贴近的词是合法性,或组织中「授权的严肃性」。

司马光论点中最锋利的一句是:「非三晋之坏礼,乃天子自坏之也。」坏事的不是野心家——野心家任何时代都有——而是规则的守护者自己第一个破了例。规则的价值不在纸面上,而在「例外不被批准」这一事实里;守门人一旦开门,门就再也不存在了。周天子册命三家,得到的是一时的安宁(三晋不再来犯),付出的是「以下犯上」从此有据可依。此后一千余年「以智力相雄长」,篡弑相寻,成本最终全部落在「生民之类糜灭几尽」上——司马光真正的痛惜不在周室,在秩序解体的社会代价。

这段史论对今天的启示至少有三层:其一,授权者最不该贱卖的就是授权本身——职级、名号、审批权,每一次「破例批准」都在给下一次破例定价;其二,补救要趁微小——「治其微则用力寡而功多」,等弊病显著再救,竭力而不能及;其三,先例即制度——三晋「请于天子」的精明之处,恰在于他们深知合法性值得购买,而天子贱卖的东西恰恰最贵。

也应看到司马光的限度:他讲的「分」以尊卑等级为前提,把历史动力几乎全归于名分存亡,忽视经济、制度、技术之变——这是为君主立言的时代局限。今天读它,取其「秩序是公共品、守门人责任最大」的洞见,而未必接受「贵贱之位如天地不可易」的前提。

五、拓展

  • 本篇名句
  • 「天子之职莫大于礼」
  • 「惟器与名,不可以假人」(化自《左传》孔子语)
  • 「治其微,则用力寡而功多;救其著,则竭力而不能及」
  • 「天下以智力相雄长」
  • 关联篇目:[[002-智伯之亡——才德之辨]](本篇前史:晋阳之战);[[005-商鞅变法]](秩序崩坏后以「信」重立规则);[[031-七国之乱]](名分与实力冲突的再爆发)
  • 延伸阅读:《左传》成公二年、僖公二十五年;《史记·周本纪》《晋世家》;刘恕《通鉴外纪》;王夫之《读通鉴论》卷末《叙论》